开封市

95982部队餐桌凳加工及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9-14 16:10:13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95982部队餐桌凳加工及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一、原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95982部队餐桌凳加工及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2018-KJ95982-100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投资金额:93.9176万元

2.2 供货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95982部队(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招标内容:中国人民解放军95982部队餐桌凳加工及采购 

2.4 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视业主实际需求完成供货、安装。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公告发布媒体: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四、变更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控制价:93.9176万元(大写:玖拾叁万玖仟壹佰柒拾陆元整)”,现变更为 招标控制价:99.2万元(大写:玖拾玖万贰仟元整)”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中的“样品检测设备(能够检测是否卯榫工艺)即为检测榆木中是否存在金属、钉子的金属探测器或木材探钉器等。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八条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生效以前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合同总价款(XXX元)5%的履约保证金(即:XX元 ¥XX),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现变更为“本合同签订生效以前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合同总价款(XXX元)约10%的履约保证金(即:XX元 ¥XX),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4)、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需求2.货物清单及详细配置参数:规格参数中“1.3桌面要求:桌面原木直拼,厚度35mm.桌面覆盖1300mm*700mm*8mm钢化玻璃”,现变更为1.3桌面要求:桌面原木直拼,厚度35mm”。

5)、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需求,2.货物清单及详细配置参数:餐桌凳子数量“326套”,现变更为326(一个桌子和四个凳子为一套) ”。

6)、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5982部队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7303713512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刘寺村300

  招标代理机构: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066886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院110100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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