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

尉氏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项目设计公司招标尉财采公开2018063

发布时间: 2018-07-13 18:56:08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尉氏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项目设计公司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项目设计公司招标项目》,项目资金为财政专款,招标人为尉氏县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尉氏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项目设计公司招标项目

2.2项目编号:尉财采公开2018063

2.3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4资金来源:财政专款

2.5 项目投资额:约319

2.6入围备选服务期限:暂定三年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2.8招标范围:尉氏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试点项目基础设施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财务状况报告(出具本单位2015年、2016年、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3.2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网页查询版及查询方式);

3.5 20151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企业完成过类似设计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提供业绩合同;

3.6 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并在报名时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查询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并清晰可辨;)。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 7 16 日至 2018 7 2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 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北宏泰大厦)进行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审计报告3.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4、承诺函5.资质证书副本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网页查询版及查询方式);7.企业业绩合同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9.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10、网上报名打印回执单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一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另按本章3.6要求提供无行贿查询资料一套)。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验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投标人须确保所供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注:

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在现场报名成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如报名结束后不进行网上报名,后果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800/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尉氏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宏泰大厦);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财政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592101600

地址:尉州大道中段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603785510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


附件下载:尉氏县公告(7.13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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