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

34台报废车辆公开处置项目

发布时间: 2022-06-17 09:34:05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624日10:00在开封市民之家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公开拍卖34台报废车辆(整体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6231600前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证件(详见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及保证金10万元办理报名竞买手续。竞买不成,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具体详情请登录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 )
展示地址:2022年6月21 日--2022年6月22 日
展示地址: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13569504040     
 
 
河南德厚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 
保证金账号及开户行
开户行: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00000114581030361012
全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行号:402492001012
 
报名时须提供的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支付能力证明。
3.拍卖公告中要求的资质证明。
4.承诺书
5.中心或拍卖公告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说明
1、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2、各种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文件资料多张的加盖齐缝章。   
3、出具的文件资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一式二份。
 
特别事项说明:
一、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存续的报废汽车回收或拆解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须具有省、直辖市级及以上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或拆解资格证书、证明,并能够独立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须在开封地区有合法、合规的拆解场地,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或在省内商务局认定具有二手车出口业务且同时具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
4.近三年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违法经营行为记录,提供行业主管部门近期开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相关材料,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5.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投标。
二、关于标的的说明
1.竞买人应在竞拍前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行缴纳竞拍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买受人及其他竞买人竞拍保证金最迟于买受人和我公司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2.根据评估公司所出具的评估报告,该批车辆最低限价为人民币陆拾柒万元整(¥670000),出价最高者为买受人,买受人需承担该批车辆评估费人民币伍仟肆佰肆拾元整(¥5440)、拍卖佣金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费用。买受人在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前将该批车辆评估费以转账形式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开封宏达检测集团天平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
账  号:5002133600032
3.买受人需在合同签订之前以转账形式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缴纳到以下账户。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以实际到账为准)。
户  名:开封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开封宋都支行    
账  号:500 325 640 0028
买受人履约完毕后,履约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买受人须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等相关规定对报废车辆进行拆解或处理,不得再流入国内市场。
5.买受人须自行办理车辆报废、回收、车辆户籍注销等手续,车辆回收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6.如车辆出口处置,10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不在中国境内使用《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7.买受人须在我公司指定的公交场地进行验收和交接标的,不得在公交场站就地拆解标的,买受人须服从我公司安排并按照转让合同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将车辆拖运完毕,车辆交接后的运输、拆解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交接后的交通安全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
8.买受人应于竞拍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对报废车辆进行托运前,须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行缴纳本批次报废车辆实际转让价款,先付款后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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