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

禹王台公园周边及园内9处房地产公开租赁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 2021-03-03 12:01:32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3101000开封市民之家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公开拍卖:禹王台公园6处房地产一年的租赁权。包含:公园内老年活动中心、古吹台前、业务用房、剧场楼、红楼、茶社等房地产。即日起展示,有意竞买者请于2021391600前带保证金2万元及有效证件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竞买手续。竞买不成功,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按照开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参加拍卖会的人员须扫健康码等入场。(具体详情请登录网站www.kfsggzyjyw.cn

展示地点:开封市禹王台公园

报名电话: 13569504040 

 工商监督电话:23988841

  

                                               河南德厚拍卖有限公司

                                                    202133

 

 

保证金账号及开户行

开户行: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00000114581030361012

全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行号:402492001012

报名时须提供的文件

1.营业执照(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支付能力证明。

3.拍卖公告中要求的资质证明。

4.承诺书(对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的承诺;对拍卖佣金、交易费用支付的承诺)。

5.拍卖公告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说明:

1、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2、各种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文件资料多张的加盖齐缝章。

3、出具的文件资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一式二份。

租赁合同

 

甲方:开封市禹王台公园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位于开封市禹王台公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位置、面积

甲方将位于禹王台公园营业用房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约㎡。

二、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缴纳时间和方式

该房屋租金为元整(小写:)如租赁期间遇甲方对房屋升级改造,年租金可以适当上调,具体上调比例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押金:叁仟元整(小写:3000),租金缴纳方式为按年缴纳,签订合同三日内一次性交清。

四、房屋的装饰装修

乙方若需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甲方的《装修管理规定》,应将装修方案书面递交甲方审查,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及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以后不再承租该门面,此装修不能拆除,装修费用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赔偿。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及附属物(含装修、不可移动物品、不可拆除物品)产权全部归甲方拥有,乙方无任何异议。

五、其他

1、乙方在承租期间内要做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等各项工作,水、电费、设施维修费、卫生费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2、乙方须按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部门要求及时办证、纳税、缴费。乙方对于经营使用的设施设备应于营业前进行修检,保证无安全隐患,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治安、消防、经济纠纷等意外事件或人身伤、亡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应乙方承租的室内外设施如有毁损或由于其操作不当给甲方造成污染损害,由乙方负责维修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

3、承租期内,乙方经营时如涉及违反工商、卫生、税务、公安、文化、消防等部门和相关规定而造成所有后果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4、经营期间,乙方经营范围内如遇数字化城管拍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处理并及时上报公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被数字化城管扣分的,发生一次扣除押金500元,被要求返工扣分的,发生一次扣除押金1000元。

5、被媒体曝光或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发生一次扣除押金1000元。

6、乙方所交纳押金因违反合同约定扣除后低至1000元时,乙方须在5日内将押金补至3000元。合同到期后,甲方将剩余押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7乙方为承租商铺之当然防火责任人。

六、合同的续签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若遇政策性变化、政府重新规划改造公园或甲方在经营上有重大举措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承诺无任何条件服从,不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并予以配合,本协议自行终止。

3、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终止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解除合同后三日内搬离该营业用房,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强行清场或将财物予以保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不配合清场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二倍收取房屋占用费

4、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租权。但乙方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明确期满后是否续租,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续租权。

5、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缴纳所租赁营业用房产生的水、电费,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缴纳金额1%收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无任何条件搬出所租赁房屋。

6、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承租营业用房转租、转让他人,否则甲方将扣除乙方所交押金,并收回所出租房屋。乙方承诺予以配合本条款,不以任何理由拒绝。

七、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附件: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版权所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承办: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 邮编:475000 邮箱:kfsggzyxxjsb@163.com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2001764号-1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