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

开封市化工路农资市场及花卉市场经营权租赁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11 13:27:58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开封市化工路农资市场及花卉市场经营权租赁公告

 

我公司持有的开封市化工路农资市场及花卉市场经营权租赁项目现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处置。公告期限2020911日至2020924日。

一、标的基本情况

农资市场位于化工路东侧,临化工路营业房160间,一层,砖混结构,总面积约3624平方米;花卉市场位于化工路西侧,临化工路营业房168间,一层,砖混结构,总面积约4462.08平方米。

二、处置底价和交易保证金

开封市化工路农资市场及花卉市场一年期经营权市场价值评估为34.72万元(人民币)。故本次一年期经营权租赁底价为34.72万元,交易保证金5万元,本次租赁期为三年

本次租赁行为和评估报告已经开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和备案。

三、意向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外企事业法人、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受让。

四、交易方式

本次经营权租赁采取公开的方式组织实施,公告期1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若仅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开封开财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020910

联系电话:0371-23859187   18537822213

保证金账号及开户行

开户行: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00000114581030361012

全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行号:402492001012

报名时须提供的文件

1.营业执照(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支付能力证明。

3.拍卖公告中要求的资质证明。

4.承诺书。

说明:

1、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2、各种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文件资料多张的加盖齐缝章。

3、出具的文件资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一式二份。

 

 

 

特别事项说明

根据评估公司所出具的评估报告,该项目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叁拾肆万柒仟贰佰元整 (¥347200),受让方需承担该项目评估费人民币 叁仟壹佰贰拾肆元整 (¥ 3124 。受让方在签订《市场经营权租赁合同》前将该项目评估费以转账形式汇入以下账户:

  名:河南豫正公信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开封市农行学院门支行

  号:16094901040006518

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  

一、市场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指市场名称为    ,位于        ,占地面积  平方米,摊位总数为    个。  

二、租赁期限

1、本合同约定的商位租赁期限为:  年,自          日至            日。

2、续租:乙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如欲续租,需在本协议期满 30 日前通知甲方,经批准后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交付时间、方式

1、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大写)        (¥    万元),一次性交付一年租金,  年,租金按 10 %递增。

2、在整个租赁期内,乙方应于每年月日(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未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滞纳金。

3、甲方在收到租金后按照以下乙方提供的信息开具合规发票。

乙方开票信息:

1)单位名称(营业执照上的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

3)注册地址(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

4)联系电话:

5)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6)银行账号(开户许可证):

四、履行保证金

1、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履行保证金元(大写             )。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2、履行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期满,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市场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除外)且无其他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物业管理及其他费用

1、本合同约定市场范围内的土地租金(乙方与东郊乡花园村一组进行协商并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费等费用由乙方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甲方收取乙方的租金中,并不包含上述费用。

2、物业管理交付方法和时间以物业公司规定为准。

3、在租赁期间发生的租赁税费,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协议未列的其他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另行支付。

六、维修与修缮

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市场及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市场内不动产、动产等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装修与改建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年保证金、租金后。乙方对于消防等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

2、乙方不得擅自对承租市场内进行任何装修、改造。

3、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市场的建筑结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坏;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改建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乙方在承租期内,在承租市场添置设施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动产、不动产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八、征收或拆迁

在租赁期内,若市场被政府征收,甲方享有所有权人的权利,乙方享有承租权人的权利。

九、甲方的权利义务
1、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依法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不得无故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经营,诚信经营,遵守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租赁期届满后,甲方继续出租市场经营权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3
、爱护市场设施,维护市场的秩序和安全,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4、乙方应承担市场内的消防、安全、卫生等相关责任。;

5、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私自将该市场经营权转租给其他任何个人或者单位。

十一、市场的关闭

市场因故关闭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双方应于    日内结清有关财务手续。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市场经营权的,每逾期一日,按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市场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转让及抵押,因此造成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交付用地以便给乙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相应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者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租赁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土地转租或者抵押,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4)乙方若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当承担的义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租金或依法解除合同。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若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乙方联系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十五、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地点:开封市

 

签署时间:            


版权所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承办: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 邮编:475000 邮箱:kfsggzyxxjsb@163.com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2001764号-1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