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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金明东街118号房屋租赁权公开处置项目

发布时间: 2019-06-21 16:25:06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9年7月2 日15:00在开封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公开拍卖:开封市金明东街118号房屋三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4740.15㎡。即日起展示,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7月 1 日16:00前带保证金20万元及有效证件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5号窗口办理报名竞买手续。竞买不成功,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特别提醒:买受人需要将原承租人曾装修残值713万元赔付后方能租赁该房产(具体详情请登录网站www.kfsggzyjyw.cn
 
 
报名电话: 13569504040 
 工商监督电话:23988841
 
河南德厚拍卖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号及开户行
开户行: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00000114581030361012
全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行号:402492001012
 
报名时须提供的文件
1.营业执照(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支付能力证明。
3.拍卖公告中要求的资质证明。
4.承诺书(对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的承诺;对拍卖佣金、交易费用支付的承诺)。
5.拍卖公告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说明:
1、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2、各种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文件资料多张的加盖齐缝章。
3、出具的文件资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一式二份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金明东街118号,地上一至五层,建筑面积3969.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33.5平方米(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实地现状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共三年
2、乙方向甲方承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业务。经营范围为:原则上作为办公、商务酒店用途,不能经营其他项目。特别是不能用于汽车维修、洗车、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不得作为洗浴中心饭店使用。
3、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每年为万元(¥万元)(没有装修期)三年租金共计万元(万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付清。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提前一个月(即在上一年的最后一个月)一次性付清。第三年租金交纳方式以此类推。
3、乙方在签订此合同时应交纳履约保证金肆拾万元(不计利息),承租到期后,乙方没有发生违约问题,甲方一次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如有违约,甲方有权从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及赔偿金。
4、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房屋出租的有关规定。
2、乙方责任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合法经营,并独立承担对外经济、民事、刑事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由于意外事故引起经济损失等一切问题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合同期内,甲方有对乙方在遵纪守法、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的权利。
第五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除乙方承担的费用外,与本次出租相关的其他费用。乙方承担的费用合同期间乙方承担水电费用、本次出租的房屋所需缴纳的卫生费、消防费、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并按供电局有关规定需缴纳的用电预缴电费。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物、设施设备(如电梯等)的使用安全,一切维修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房屋内的一切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4、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消防、卫生等方面的要求,配备必要的设施,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因国家相关部门检查有不合格的情况出现任何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抵押承租房屋或变更及增加经营范围。如果乙方擅自转租、转借、抵押承租房屋,应视为乙方违约,其与第三方签订的租赁、租借合同无效,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赔偿。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若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合同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3%支付甲方滞纳金。
4、在合同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不退还房屋租金给乙方,并且乙方还应该按合同总租金3%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房屋质保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合同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3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7、因本合同第十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九条房屋交付及收回时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3日内向对方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5、甲方按房屋现状出租。乙方使用时自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装修时,应遵照本协议第六条第3款执行。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按双方的约定交付所租赁房屋,租赁房屋的交付应遵照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执行。租赁房屋交付时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本合同期内乙方的任何投入甲方不负担补偿;同时乙方不能因其他原因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第十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甲方因特殊情况(如更改使用用途、整修、拆除等)收回所租房屋的。
4、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5、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乙方不能提出房屋租金增减问题。
6、本次招租公告的房屋面积数仅作参考,以实际面积为准,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提出补足面积或降低房租要求。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电梯甲方免费使用。
2、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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