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

杞县葛岗镇西云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YM-GK-2018-08

发布时间: 2018-08-14 13:04:25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杞县葛岗镇西云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杞县葛岗镇西云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杞县葛岗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杞县葛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葛岗镇西云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

2.2项目编号:YM-GK-2018-08

2.3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2.4投资金额:约120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继续教育证(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20151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各1份(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网页版公告、公示);

4)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5月份之后连续10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后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及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章。)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网站截屏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815日至20188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一楼投标报名服务台(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委托书(不查看原件)。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原件信息与复印件一致。(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套。

4.3投标人需先在网上注册会员并进行网上报名,再持网上报名打印回执单进行窗口提交报名资料事宜。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将拒绝投标人窗口报名事宜。

4.4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5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4.6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9614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5.2届时参加投标的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拟定的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拟定的项目经理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建造师证亲自递交,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验证,签字确认后拟派的项目经理开标会议结束之后可以自行离场。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时间:2018961400分。开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号:5030629900012
银行地址:杞县建设路中原银行一楼
收退地址: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保证金缴纳室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杞县葛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张先生

    话:  15837836333

    址:葛岗乡葛岗村商业大街1号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系 人:张女士                  

     话:13613782028     

     址:郑州市高新区西三环路289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创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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