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园地

招标项目被暂停,投标保证金可以退还吗?

发布时间: 2023-03-06 10:19:01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信息来源:e招标学苑

 某工程项目开标后有人提出异议,后被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暂停招标。现在这个项目暂停招标已接近一个月时间了,请问投标保证金可以退还吗?法律法规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

A

招标项目责令暂停期间,投标保证金不宜提前退还。

 

招标项目设置投标保证金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合同缔约过程中招标人的权益。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保证金的主要作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至中标人确定前,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二是保证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还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综合上述条款,从投标保证金的担保内容和担保期限来看,如该项目因故暂停且未超过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保证金不宜提前退还。

 


版权所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承办: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 邮编:475000 邮箱:kfsggzyxxjsb@163.com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2001764号-1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