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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载明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 2021-09-28 10:27:11 浏览量: 发稿人: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二)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四)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五)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七)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参考依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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